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新竹一名移工將菸蒂丟垃圾桶引發火警,判賠304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菸蒂不能丟垃圾桶!新竹市一間工廠的移工宿舍前年發生火警,火調報告出爐,研判有未熄的菸蒂投進垃圾桶引發火災,王姓屋主提告,向丟菸蒂的移工及仲介公司陳姓管理人連帶求償319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判准賠償304萬元。
王姓男子將新竹市的房屋出租給工廠作為移工宿舍。判決書指出,這起火警造成原告房屋2至4樓的牆壁、屋頂、衛浴設備及裝修隔間、天花板遭嚴重毀損,2至4樓裝置的5台冷氣、3台洗衣機及5台冰箱,都因火災毀損不堪使用。
新竹市消防局鑑定報告研判,起火點在2樓東側臥室,門內垃圾桶有垃圾袋燒熔殘跡,內部有丟棄的果皮及垃圾、菸蒂碳化殘跡。外籍被告RIKI也坦承上班前有抽菸,並將菸蒂丟到垃圾桶。
原告估計房屋修復費用、房屋價值減損、財產損失及租金損失約319萬9776元,向亂丟菸蒂的移工RIKI、仲介公司陳姓管理人員求償,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RIKI未確實將菸蒂熄滅引起火警,判決兩名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304萬89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