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預告「捐血者健康標準」修正草案,放寬捐血者年齡上下限,未來70歲以上長者經醫師同意、16歲以上未滿17歲青少年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都可以加入挽袖捐血行列。
▲衛福部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放寬捐血者年齡上下限。(示意圖/資料照)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24)日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即起預告60天。4大修正重點:第1,放寬或調整捐血者年齡上限、體重及體溫之規定。第2,增訂蟲媒、食媒、血液傳播相關傳染性疾病、牙科手術及服用抗凝血藥物之應暫緩捐血或不得捐血之情形。第3,酌修捐血量並定明捐血間隔相關規定。第4,酌修文字並於附表之捐血者血液檢驗項目新增核酸檢驗。
根據捐血者健康標準修正草案,大幅調整捐血者年齡限制,放寬16歲以上未滿17歲者,只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可以捐血。另外,逾65歲者,應有2年內捐血紀錄;其逾70歲者,並應得醫師同意。
草案並調整體重規定,從原本區分男女,改成除捐分離術血小板、白血球或血漿者應達50公斤外,其他捐血者應達45公斤。
暫緩或不得捐血情況共22項,包括患有活動性結核病、心臟病、消化道潰瘍出血、腎臟病、感冒、急性感染、傳染病、過敏疾病、須胰島素治療的糖尿病等。
其中,針對「與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發生性行為者」的捐血限制,將暫緩期間由2年調整為1年。
有關修正原因,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日下午接受媒體電訪說明,捐血者健康標準自民國95年發布實施以來,僅在107年討論是否修正但未果,考慮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各國陸續修正相關指引,希望能跟上國際趨勢、因應國內高齡化社會的用血安全,同時擴大捐血來源。至於上路時間仍須視預告狀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