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42歲何姓男子與蘇姓女子於去年交往期間拍攝性愛影片,沒想到卻成為「威脅工具」!去年七月,兩人戀情轉淡蘇女提出分手,何男便以公布性愛照為由要求復合,蘇女不予理會,沒想到何男直接將性愛照傳給蘇女兒子,還出言恐嚇對蘇女家人不利,蘇女事後提告,檢方依恐嚇罪嫌起訴何男。
▲示意圖(圖/翻攝自達智影像)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何男在分手後不斷透過電話騷擾蘇女,還說「若不復合,就把性愛照傳給你兒子看」,見蘇女沒有反應,何男竟真的將蘇女性愛照、裸露下體照傳給蘇女兒子,蘇女憤而截圖提告,何男見自己的癡心換絕情,因此變本加厲威脅要對蘇女家人不利,蘇女再次提告恐嚇。
宜蘭地檢署偵結,將何男依恐嚇罪嫌起訴,而原本因拍攝性愛影片的妨害秘密罪,則是因為蘇女撤告而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