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許姓男子去年開車遭員警攔查,因無酒駕疑慮,員警轉而檢查後車廂,意外發現K他命粉末,開罰許男2萬元,但許男認為自己無前科、驗尿正常因而提告。台北地院認為警方無法證明許男故意持有毒品,判定違法蒐證,撤銷對許男的裁罰。
▲酒駕攔檢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2月1日晚間,許男在辛亥路遇警攔檢,當時正載著喝醉酒的友人回家,員警對許男酒測後排除酒駕疑慮,便請他打開後車廂檢查,發現鋪毯有約0.0147公克的白色粉末,採樣後證實為K他命,刑警大隊開罰許男2萬元及6小時的毒品危害講習課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必須達到20公克才構成移送條件,許男事後提起行政訴訟,表示自己沒有前科也通過驗尿測試,後車廂的粉末可能是他人不小心留下的,認為警方開罰不合理。法官也認定,K他命可能是接觸過車輛的人所有,如果警方無法提出許男「故意」持有三級毒品的證明,依法不得處罰過失犯,因此撤銷對許男的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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