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部連日大雨,屏東佳樂水海岸出現玉石,常會有民眾撿石變賣貼補家用,但小心可能因此被依竊盜罪嫌送辦,想撿可得先經過申請才可以。
▲屏東佳樂水(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常撿石的李姓民眾表示,大雨過後佳樂水會出現小顆的梅花玉、年糕玉等等,有些人會撿起來賣給玉石加工業者,有些人會做成項練,自己則是撿來貼補家用,但10幾年來並不知道有相關法令。
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副局長黃傭評表示,海岸、溪域屬公有地,所以地上的產物也算公有物,若要取用得經過申請,否則恐被依竊盜罪嫌送辦,但一般民眾只要不撿拾超過2立方公尺、20公斤的規定,通常不太會被檢舉。
屏東縣政府水利行政科長張嘉宏提醒,現有的土石採取辦法已有明確規範,民眾若要採取土石,得依法向當地鄉鎮公所申請,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