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便當店外發生汽機車碰撞事故,店員熱心報警,害女駕駛及騎士雙雙吃罰單。(圖/翻攝google maps)
台中一名趙姓女子開車外出買便當,在便當店外倒車時,不慎撞倒一輛停在路邊的機車,當下趙女與騎士確認無人受傷後,沒有留下聯絡方式就各自離開,沒想到便當店服務生熱心報警,導致趙女被依肇事逃逸舉發,騎士也因紅線違停被開罰。事後趙女喊冤提行政訴訟自救,法院認為趙女經騎士同意才離開現場,不算肇逃,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3年6月15日中午12時許,趙女開車前往瀋陽路、興安路口買便當,準備倒車離開時,在便當店外撞倒違停在紅線上的機車,趙女下車關心,與騎士一起檢視車況,確認無人受傷後,雙方未留下聯絡方式就各自離開。
沒想到事後,趙女接到警方來電,表示接獲騎士報案,將依肇事逃逸開單舉發,處罰金3000元、吊扣駕照3個月;趙女覺得不合理,提行政訴訟自救,強調當時是在騎士同意下離開,事後也與騎士達成和解,主張應撤銷原處分。
而在審理期間,騎士也說當時急著買便當,不知道有車損,也沒有說到要賠償的事情,是買完東西要牽車時,發現員警到場,才知道是便當店員工幫忙報警,因此才向警方報案,而騎士也因違停紅線,當場被開了一張罰單。
法官審酌趙女與騎士的互動狀況,認為趙女經騎士同意而離開現場,並非刻意逃逸避責,雖然事後騎士因為車損報警,但趙女第一時間並無逃逸行為,不該倒因為果,因此撤銷原判決;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