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20歲男被通緝又閃「4個月兵役」,落網掰想入監執行被抓包,結局多關2個月。(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20姓方姓男子今年4月本該入伍服役4個月,但方男卻無故未到,遭市府函送偵辦。事後方男因他案遭通緝,於今年5月落網時辯稱「只是想先入監服刑,沒有要逃避兵役」,但檢方調查發現方男本該於2月入監服刑,卻沒到案遭通緝,直到被捕才發監。法院認為方男卸責事證明確,依妨害兵役治罪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書指出,台中市府於今年3月12日發布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通知役齡男子應於4月22日上午,至聯合活動中心集合,前往台南大內營區報到,服役4個月。方男祖母於3月18日簽收徵集令後,轉交給孫子,但方男卻無故未到,遭函送偵辦。
事後方男表示有收到徵集令,但辯稱「因先收到入監執行的傳票,想要先於2月7日入監服刑,才沒有在4月22日報到服役」,還堅稱沒想過要逃避兵役。但檢察官調閱相關資料發現,方男收到傳票後根本沒到案執行,還因此被通緝,直到今年5月8日落網後才發監執行。
法官不採信方男說法,認為方男逃避兵役事證明確,依妨害兵役治罪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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