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台灣隊前進東京!桃園棒球小將挨罰「鴨子走路」 台南人直擊:好危險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市北區大馬路旁,有民眾直擊學生疑遭體罰,在大馬路邊「鴨子走路」。(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台南市北區大馬路旁,有民眾直擊學生疑遭體罰,在大馬路邊「鴨子走路」。(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台南市北區公園南路、富北街口18日晚間6時許,出現數名學生在大馬路邊「鴨子走路」,旁邊還有一名教練,疑似正進行體能訓練,不少民眾目擊驚呼危險。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檢視影像後,認為恐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500元罰鍰。經查,學生們為桃園某國小球員,來台南參加巨人盃少棒賽遭體罰,針對助理教練行為不當部分,將待返校後展開調查。

桃園某國小球員被助理教練體罰「鴨子走路」,目擊者認為此舉相當危險。(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桃園某國小球員被助理教練體罰「鴨子走路」,目擊者認為此舉相當危險。(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穿著藍色上衣的小選手,以「鴨子走路」的方式,行走在公園南路、富北街口,但18日晚間6時,天色已晚,再加上小選手們蹲低身子,很容易不在駕駛、騎士視線裡而發生危險,有用路人以手機拍下影片上傳《社會事新聞影音》,在網路上掀起討論。

經查,小選手們為桃園某國小球員,來台南參加19日開打的巨人盃少棒比賽,會出現「鴨子走路」情況,是因為小球員受到助理教練體罰;總教練認為此行為不當,已經下令禁止助理教練參與此次賽事,返校後將針對此事進行調查。

第五分局北門派出所副所長洪東南表示,此舉恐已違反道交法,可處罰鍰500元。(圖/翻攝畫面)

▲第五分局北門派出所副所長洪東南表示,此舉恐已違反道交法,可處罰鍰500元。(圖/翻攝畫面)

轄區第五分局警方檢視其畫面,認為小球員此舉已經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的情形,可處罰鍰500元。

#台南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