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花蓮報導
▲花蓮城鄉發展分署公務員,辱罵同事挨告,她還理直氣壯反駁,就是要挑釁他,讓他不爽。(示意圖/Pixabay)
在花蓮縣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東區規劃隊任職的,沈姓女公務員,他不滿扶養輕微自閉症兒的同事,連續3個月羞辱對方「回去找你的智障兒子」,還飆罵「娘娘腔」、「死肥豬」;事後挨告,還理直氣壯反駁,就是要挑釁他,讓他不爽,否認對方名譽受損,還一路升官;不過法院未採信說詞,將她依法判罰2萬元,得服勞役,可上訴。
判決指出,公務員沈女在花蓮縣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東區規劃隊任職,因不滿同事,2023年11月在辦公室內飆罵,扶養輕微自閉症兒子同事,「回去找你的智障兒子」。
時隔一個月後,沈女又暗諷並間接羞辱同事,「要是我有啟智兒子就好了」、「我有個超級智障的啟智兒子,他一直煩我,我的老年該怎麼辦,好可憐喔」,甚至還脫口罵「娘娘腔」、「死肥豬」。
隔年,沈女又在辦公室飆罵同事,「你的基因會生出蠢蛋兒子」,最終遭辱罵的同事受不了,憤而提告妨害名譽。
沈女矢口否認犯行,還理直氣壯狡辯,辦公室不是公開場合,且同事還能一路升官,可見其名譽並未受損。還曾說,說他兒子智障就是要挑釁他,讓他不爽。
受害同事則出庭時則說,被罵心裡感到非常氣憤,本來小朋友狀況不想讓人家知道,因此這樣被公開,到幾乎全分署都知道。
因沈女言論足以對他人社會名譽造成損害,且對方是否升官,應與工作能力、資歷經驗有關,名譽是否遭侵害無直接關聯,更不能因升官結果反推名譽未損,因此未採信辯詞。
法官認為,沈女只因跟同事相處不睦,就出言侮辱,考量他無前科,終否認犯行也未賠償受害同事,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3罪各處罰金8000元,應執行罰金2萬元,得服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