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謝宜容因涉及霸凌,導致公務員輕生,目前已調離原機關,降為非主管職。監察院指出,已兩度要勞動部移交相關事證以利調查。(圖/翻攝自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網站)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發生職場霸凌案,當事人選擇在辦公室內輕生,該分署署長謝宜容種種不當行徑也接連被挖出,遭調離現職,引起輿論沸騰。監察院今(20)日表示,多位監委對此表示關切,並登記申請調查,目前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
謝宜容遭爆出多項不當對待,且嚴重違反勞動法規之行為,包括在非上班時間之凌晨時分交辦工作,甚至10分鐘內未回覆訊息,就會被叫到辦公室關切,謝宜容更會因不滿意報告或工作內容,進而咆哮、大聲痛罵、貶低下屬。而當事人生前多日超時工作,工時甚至達到12小時之久,都未提出加班申請。種種行徑,導致北分署1年內離退人員達81人,包含17位主管,讓外界相當不滿。
監察院指出,有關輕生一案,案發後,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申請調查,全案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
監察院也重申,《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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