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岸巡隊吳姓女上網找貸款遭中國吸收,靠販賣機密賺錢,今天(24日)地院依現役軍人犯貪污治罪條例,判她6年2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圖/記者陳弘逸攝影)
高雄岸巡隊吳姓女上網找貸款管道,遭中國吸收,吳女依指示,趁值勤時,用手機翻拍機密轉傳,賺取7.3萬元;為賺更多,開始向同袍刺探機密遭拒,事跡敗露;案發後,吳女遭免職,被檢方依法起訴,歷時近6個月審理,今天(24日)地院依現役軍人犯貪污治罪條例,共2罪,判6年2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檢調查出,2023年11月到12月間吳女在高雄岸巡隊服役時,為尋找借貸管道,遭中共吸收,對方以認同「反美反獨」的理念就可借錢,為由利誘她加入。吳女已在對方指示下,偷拍敏感性國家機密文件以此獲利,內容包括「外離島防衛計畫」、「基礎設施整合防護計畫」等機密,透過LINE傳送給,共賺取7萬3528元不法獲利。
事後吳女胃口越來越大,為賺50萬元介紹費,試圖吸收其他海巡人員,進而刺探、收集更多機密,反遭同袍拒絕,此事因此曝光。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她起訴,更痛批身為公務人員,為了個人私利,罔顧國家安全,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法官認為,吳女身為現役軍人,肩負國家安全重責,竟因積欠債務,與大陸不明人士期約、收受賄賂,洩漏、交付或刺探、收集公務上秘密資料或國家機密,侵害國家、社會安全,且破壞公務廉潔。
另考量,吳女接續洩漏、交付秘密文書或電磁紀錄,行為時間較長,除造成秘密資料外洩,及已收取賄賂犯罪所得,犯罪情節略重,審理後,將她依現役軍人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共2罪,各處5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應執行6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