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停車糾紛竟要賠60萬!高雄一名許姓男子與另名蘇姓男子起爭執,許男一氣之下在蘇男家門口的景觀石上用紅漆噴上髒話,沒想到這塊石頭竟價值不斐。一審判定許男僅需賠5萬,蘇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因有專家鑑定,證實該景觀石價值百萬,二審情勢大逆轉,最終判許男需賠60萬。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蘇男表示,因許男曾將車子停在他家門口,擋住出路,向他反映後,沒想到他竟到蘇男位於高雄三民區的住家,不但用紅漆任意在鐵捲門上塗鴉,甚至還以三秒膠堵住鐵門鑰匙孔,還在放置門口的景觀石上噴上「幹」字,底座也遭波及。
▲蘇男價值百萬的景觀石遭許男惡意噴漆,二審判賠60萬。(圖/攝影者juantiagues, Flickr CC License)
蘇男表示該景觀石價值不斐,當初以35萬收購,且經高雄市寶石雕刻藝術協會鑑定,價值應有35萬至200萬,因此怒告許男需賠200萬。許男則質疑,若是價值連城的石頭,為何隨意放在門外,且受損的表面及底座,經打磨即可復原,因此只願意賠償1萬元。而高雄地方法院認為,蘇男無法舉證減損200萬元,該石頭雖影響觀賞價值,並非破損,因而判許男只需賠償5萬元,蘇男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開庭,蘇男請具有豐富收購石頭經驗的,高雄市寶石雕刻藝術協會理事長梁學人做為證人,證實該景觀石為雞血石原石,研磨加工、運輸費至少35萬,且這顆原石大、重達3噸,估計應至少價值120萬。且底座為配合石頭也必須夠結實。而為了將去除受損的部分,需使用研磨的方式,除了石頭本身會變小外,花紋、圖案也會遭到破壞,若是於搬運或研磨過程破損,價值更是大大打折,而底座的部分原是配合景觀石,若是漆上顏色則會影響整體價值。
梁學人也說,因該景觀石的重量,需吊車才搬得動也不好消遭,因此放在家門口是合理的。二審合議庭認為,石頭本身減損50萬元、底座減損10萬,因此判許男需賠償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