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昱傑/桃園報導
警察同仁真的非常辛苦,又要值班又要巡邏,不過桃園縣平鎮分局北勢派出所所長,每天都在晚上六點簽外出,但原因很特別「外出用餐、接小孩」,但看在基層員警眼中,心裡不是滋味,是不是每個同仁都可以這樣做,那警局乾脆關門算了。
派出所內員警們各自忙碌,為民服務或是外出巡邏,出勤紀錄裡,密密麻麻寫著都是人民保母執勤的狀況,巡邏、外出訪查、或是值班,不過這個簽名很特別,竟然是「外出用餐」,這個人就是派出所所長。
隨便翻找,固定晚上六點簽名外出,理由是用餐、接送小孩,隔幾天再看一次,同樣時間、同樣理由,就像是既定行程,讓警局其他員警心生不滿。
平鎮分局副分局長張仁傑表示:「因為所長是24小時制,他24小時都必須要有狀況要馬上處理,他隨時可以回來處理事情,是可以被允許的。」
做法雖然不違規,但是每天都是同樣時間外出接小孩,看在其他員警眼中,難免感到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