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總隊刑警大隊日前接獲線報,指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二段停車場旁鐵皮屋內,有人飼養保育類鳥類黑翅鳶,今天上午9時許,警方會同新北市防疫處人員前往查緝,赫然發現黑翅鳶被人用皮帶綁住腳控制行動,認定蘇姓飼主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隨即將他帶回警局訊問。
▲保七總隊刑警大隊警員順利救出黑翅鳶。(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44歲的蘇姓男子並無前科,平時在停車場擔任收費員,他供稱自己酷愛觀賞奇珍異鳥,今年4月間黑翅鳶不請自來,停留在停車場旁的鴿舍啄食飼料,他便徒手將其捕獲,再飼養於鐵皮屋內賞玩,但他並不知黑翅鳶被列為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他嘆道:「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警方訊後將他違反動保法移送法辦。
警方呼籲,黑翅鳶本應屬於自然棲息環境下之野生動物,若以鐵架等器物加以圈禁豢養,明顯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規定,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任意飼養保育野生動物,以免觸法。
▲黑翅鳶被鳥友稱為台灣最美猛禽。(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