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李男車震女職員判賠33萬,其妻收到判決書反告女職員侵害配偶權求償60萬元,經法院審理後女職員判賠30萬。(圖/Pixabay)
屏東一間知名餐廳2021年爆發不倫戀,時任幹部的李姓男子勾引女員工發生車震,後續經法院判決要賠償33萬元,但判決書寄到李家後,由妻子好奇打開查看,赫然發現丈夫外遇事蹟,因此氣得向女員工求償60萬元,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賠3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2021年間,李男藉著餐廳主管的職務優勢,與女職員大談不倫戀,2人還多次「車震」,後來女職員的林姓丈夫不甘自己被綠,因此向李男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經屏東地院審理後判賠33萬元,不過這份判決書寄到李家後,剛好在家的妻子打開查看,赫然發現竟然是自己丈夫出軌要賠償的判決書,於是她也向女職員求償60萬元。
女職員庭審時辯稱,李男是她上司,因擔心工作受到影響才半推半就跟對方車震,主觀上並無侵害配偶權之意,自己也曾向公司申訴遭到李男騷擾,但公司卻應付了事導致該案不成立,僅將李男調往他處象徵性懲處。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判決女職員要賠償30萬元,但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檢視李妻提出的對話內等證據後,認定2人親密關係屬實,因此將他上訴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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