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尹錫悅因戒嚴事件遭彈劾,憲法法院昨(16)日向其寄送彈劾案審判相關文件,但目前尚未能送達,彈劾審判時程可能因此受影響。
▲尹錫悅將面臨南韓憲法法院的審判。(圖/翻攝自윤석열臉書)
正在為總統彈劾案審理進行準備的韓國憲法法院昨日向相關人員發送接受彈劾審判通知、答辯書及意見書要求、準備程序期限通知及出席要求等文件,對國會法治司法委員長、國會議長、法務部長等都已完成送件,但寄送給尹錫悅的文件則仍未送達。
韓國憲法法院的彈劾審判文件與一般訴訟程序相同,必須當事人收件才能生效,雖然可能因當事人所在地偏遠等原因改採「發送原則」,但此案原則上採「送達原則」,文件中要求尹錫悅方在收件後7日內提出答辯的期限,可能受到實際收件時間影響。
此外,尹錫悅若以「閉門不在」(當事人不在家且大門緊閉)為由,主張未能收到憲法法院寄送文件而未提交答辯書,可能申請將憲法法院訂下的12月27日準備期限延後,後續的時程都將受影響。
憲法法院昨日上午召開首次大法官會議,宣布首次辯論準備期限為12月27日下午2時,之後將正式啟動審理程序。
韓國「12.3緊急戒嚴事件」合作偵查本部昨日也透過親送及郵寄方式寄送傳喚總統尹錫悅的「到案要求書」,但當天送至總統辦公室及官邸的要求書都遭拒收;合作偵查本部表示,郵寄的要求書今日因對方拒收送回。
據合作偵查本部發送給媒體的說明,以特急掛號寄送的到案要求書今日上午9時52分送至位於首爾市漢南洞的總統官邸,寄送至總統辦公室的要求書則仍顯示「未送達」。
前一天派人親送的到案要求書,都被總統警護處及總統秘書室拒收,理由是尹錫悅現在被暫停總統職務,不確定傳達要求書是否仍在他們的業務範圍內。
韓聯社引述警方人士說法報導,無論對方是否接收,只要到案要求書確實送達,都視作當事人已認知此事。(中央社首爾1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