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柯文哲因涉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公益侵佔、商業會計法等罪被起訴,(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今天(26日)偵查終結,檢方調查,柯文哲在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中,紀載「2022/11/1-小沈-1500」,確實為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的帳簿訊息,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先後涉嫌收賄沈慶京交付1500萬元及轉匯210萬元。
檢方調查,柯文哲所使用的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柯文哲自承:「如果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12列記載:「日期 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
再者,比對沈慶京於111年9月12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 自111 年9月20日起令手下吳男提領現金1600萬元作為準備。鼎越公司於111年10月18日果然取得建照,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
▲柯文哲在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中,紀載「2022/11/1-小沈-1500」,檢方認定確實為柯記載收受資金的帳簿訊息(圖/翻攝畫面)
其後,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 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1500萬元之賄賂。
此外,柯文哲於109年3月10日就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120284.39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
沈慶京獲悉後,即於109年3月23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亞虎匯款210萬元至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
朱亞虎後於109年4月1日,將沈慶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210萬元,及7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李文宗供確認為賄款,李文宗於同年月5日回訊表達其與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慶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210萬元,確為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對價。
▲沈慶京指示下屬轉匯210萬元給民眾黨政治獻金明細。(圖/翻攝畫面)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