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於今天(26日)將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圖/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於今天(26日)將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此外,檢察官認定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的犯罪所得分別為210萬元及1500萬元,共計1710萬元,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關於「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柯文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及鼎越公司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為柯、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檢方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其中,柯文哲、沈慶京行收賄部分,檢方計算,針對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分別為210萬元及1500萬元,共計1710萬元,同樣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針對210萬元賄賂部分,檢方指出,柯文哲違背職務在2020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的程序。
▲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開記者會,針對起訴內容,柯文哲「違背市長誓詞、犯後態度不佳」。(圖/三立新聞)
沈慶京則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予柯文哲。
至於1500萬元賄賂,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
沈慶京於2022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文哲,並邀他在同年10月18舉行參加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也是在場唯一受邀的政治人物,沈則交代秘書從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於動土典禮後,在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親自收受1500萬元賄款。
柯文哲則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行動硬碟中,記錄沈慶京交付的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