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張家寧報導
▲柯文哲一案備受外界關注。(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占等案遭起訴,台北地院27日剛裁定柯文哲等羈押中5人交保,昨(29)日北院再度召開羈押庭,合議庭晚間23時評議後最終裁定柯文哲加保4000萬元,連同前次交保金額共7000萬元,且得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須在候審室過夜等今上午再辦保。如今,也讓柯文哲先前庭訓時喊出的各式計畫恐生變。
北院合議庭更裁理由指出,柯文哲與本案同樣在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及李文宗,均涉犯貪污等重罪,且犯罪嫌疑均重大,同有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但全案經檢方起訴,蒐證,其中,「橘子」許芷瑜雖未到案,然本案證人皆未指出許的涉案情節。合議庭認為,應由檢方傳喚許芷瑜到案查明所涉案情,目前並非繼續羈押柯文哲的理由。
合議庭表示,如依檢方主張,把「實質影響力」的效果貫徹到底,日後如有政府官員涉案,就一律要羈押,但以本案4名在押被告身分而論「不能認為一定要羈押」,除維持前次交保附加條件外,若再附加佩戴科技監控設備防逃,即符合比例原則,而無繼續羈押必要。
合議庭昨深夜11點07分起宣示裁定結果,柯文哲交保7000萬元(含前次3000萬元)、應曉薇3000萬元(含前次1500萬元)、沈慶京1億元(含前次4000萬元)、李文宗2000萬元(含前次1000萬元),4人維持前次交保的附加條件,另增加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措施。
據了解,沈慶京已找到金主朋友願意出借6000萬元現金,不過,半夜合議庭不受理業務,因此最快上午八點能依法辦理,而本案最後交保期限為今下午5點截止,未能交保就羈押。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