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宜蘭地方法院判處合併執行12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林姿妙將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政治工作者周軒直呼,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真的是殺手等級的衰神。
▲2022.10.31,黃國昌跑去旁聽林姿妙開庭,稱其「比其他人光明磊落」。(圖/臉書合成照)
周軒在臉書撰文寫下: ·
2022.10.31,黃國昌跑去旁聽林姿妙開庭,稱其「比其他人光明磊落」。
2024.12.31,林姿妙遭宜蘭地院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名,判決12年有期徒刑。
2023.11.16,黃國昌宣布放棄時代力量黨籍,並表示自己因為認同柯文哲的政治理念加入台灣民眾黨。
2024.12.26,柯文哲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4大罪起訴,總計求處28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
周軒說,得證,黃國昌真的是殺手等級的衰神。
林姿妙對於一審判決回應,「姿妙非常心痛,台灣司法已經被政治綁架,不問事實、不看證據,就能隨便冠上莫須有的罪名,這次正義遲到了,但我相信絕對不會缺席,請我最愛的縣民好朋友,繼續跟姿妙攜手奮鬥,期待正義來臨的那天」、「對於今日法院的判決結果,姿妙非常憤怒及痛心,我們現在還不了解法院為何判決我有罪,收到判決理由後會與律師討論,我一定會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