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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無照撞癱台電工程師怎辦?法官說話了:跟你爸媽一起賠718萬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吳姓少年無照開車撞癱台電工程師,經審理後要與父母連帶賠償718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吳姓少年無照開車撞癱台電工程師,經審理後要與父母連帶賠償718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高雄吳姓少年2022年4月間無照開車,於小港區沿海一路準備右轉漢民路口時,撞上直行的蘇姓台電工程師,造成對方腦傷無法工作,蘇男因此提告求償800萬元,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吳男全責,加上其雙親也有連帶賠償之責,因此判賠718萬多元。

判決指出,2022年4月3日晚間11點46分左右,時年17歲的吳男在未考慮到自己無照的情形下,向友人借車上路,行經小港區沿海一路右轉漢民路口時,害後方直行的蘇男閃避不及當場撞上,傷勢相當嚴重,送院後出現右側硬腦膜下血腫伴蜘蛛膜下腔出血、顱骨骨折、顏面右足擦挫傷、水腦症、左側第三腦神經損傷、以及疑似腦傷引起的類巴金森氏症。

此後蘇男住院1年多,也因永久性腦傷及肢體無法工作,向吳男提起民事訴訟,分別向吳男及其雙親、借車的林男等4人求償醫藥費、看護費、不能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損、交通費、機車修理費、精神慰撫金共約800萬元;但後來開庭時,林男聲稱自己不認識吳男,是他將車借給另名陳姓友人,但不知為何會變吳男開車。

法官審理時,蘇男無法出具林男借車給吳男的證明,或是任憑對方無照上路,因此不用負賠償之責,但全案肇因在於吳男未禮讓直行車,駕車行為過失成分高,因此必須擔責,考量到蘇男住院休養長達2年,且勞動能力終身減損23%等,判決吳男與雙親須連帶賠償718萬9543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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