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台中無人拉麵店只要遇到客人浪費食材就會貼出照片公審,該遊戲規則也被貼在大門上。(圖/資料照)
台中市南屯區一家無人拉麵店,去年六月有網友在Dcard發文,指東西好吃、自助吧也乾淨,但老闆娘會用監視器檢討顧客,倒廚餘還會被公開長相在社群公審等,顧客若想下架貼文則要酌收100元浪費食材費引發爭議。其中有客人被陳姓老闆娘註記「出社會後窮死餓死」,感覺受到侮辱,對陳提告妨害名譽;檢察官認為,陳的留言屬於詛咒及情緒性用語,不屬於誹謗性言論,近日予以不起訴處份。老闆娘的爭議作風一共遭到兩名顧客提告,另一起經查詢的結果也是不起訴處分,可說是大獲全勝。
老闆娘特殊的經營方式,當時在網路上引起一陣討論,只要沒吃完、浪費食材者全會被從監視器截圖PO網公審。其中1名林姓消費者因用餐後將沒吃完的食材倒進廚餘桶,5天後被陳在臉書社群上PO出影像,並留言「沒戴眼鏡的,最後一張都是你倒的,希望你出社會後窮死餓死」等語,認為老闆娘涉犯公然侮辱罪嫌。不過檢察官認為,林姓消費者確實在當天把沒吃完的食材倒進廚餘桶,陳姓老闆娘說這是她PO網的起因,尚非無據;檢察官認為,陳的留言屬於詛咒及情緒性用語,就算告訴人因此心生不悅,也沒有其他證據足認陳有妨害名譽犯行,陳姓老闆娘的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有兩名客人因為不滿老闆娘的做法提告,老闆娘均獲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老闆娘因「強悍」作風的行為挨告還不只這一起,根據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去年6月13日22時許,范姓男子前往自助拉麵店用餐,因用餐規定認知不同,而與被告發生口角,范男離去後瀏覽社群網站Instagram,發現老闆娘於同日以該店官方帳號將范男當日在店內用餐之畫面張貼於該店官方網站上,並留言「髒東西」、「長得很難看」、「臭嘴巴」等語辱罵告訴人,范男發現後認為老闆娘涉有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提告。不過雙方在開庭後,范男當庭撤告,檢察官於不起訴處分書中載明,「按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已經撤回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兩起挨告糾紛均已不起訴處分,老闆娘可說是開戰消費者可說是「大獲全勝。」
這家拉麵店的「不准浪費」做法,掀起網友討論已有一段時間。發負評的消費者認為,店家會用監視器盯客人吃麵,甚至把倒廚餘的人,以截圖方式公開在社群平台,用餐體驗非常不舒服。
不過也有人表態力挺,在社群及Google評論留言支持,「自己能吃多少不知道嗎?吃不完還不覺得浪費,時代變了嗎」、「幫拉麵店補血,那些奇葩奧客,還有不懂事跟沒素質的瞎鬧」、「有空一定光顧,不浪費食材」、「老闆娘堅持住啊!沒有做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