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你也覺得今年繳納的房屋稅怪怪的嗎?律師趙文銘發現,自己在新北市中和的房子被課了4萬多元得房屋稅,經過復查才發現竟然真的是被「A」了,退回1萬多元稅金。
▲圖/攝影者Toomore Chiang,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趙文銘發現,原來現行房屋稅新制的路段率都沒有減除地價,等於是重複課稅。更誇張的是市府官員也心知肚明,從台北市財政局104年4月6日的記者會錄音擋可以聽到,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黃素津當時便認了現行路段率並沒有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予以減除地價,對此他的解釋是,政府未刪減地價部分因素是因為不知道該減除公告的地價、公告現值還是市價。
趙文銘呼籲民眾,趕緊把握6月30日的截止日前申請「復查」,別被政府給A了。復查的程序為將複查申請書,連同原先的繳款書或是繳納收據影本,送到各地的稅捐稽徵處,要注意的是複查期限以申請書送達複查機關為準,並非投遞日。
若是認為復查結果不合理,可以在拿到復查決定書後的30日內向各縣市府提起訴願。對於訴願結果仍不滿意,可以在拿到訴願決定書的2個月內進一步向各地行政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