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周宸妘報導
▲過年將至,許多人將開始整理家中不需要的物品,但如果裝錯袋子或回收分類不當,可能會面臨1200至6000元的罰款。(圖/翻攝自CANVA)
農曆春節將至,許多人都會趁過年前把舊的一年晦氣和不需要的物品丟掉,藉此迎接新年,祈求好運與順利。對此,新北市環保局說明,回收物品不可使用「不透明塑膠袋打包」,要使用半透明可辨別材質裝袋,助於清潔人員確認是否有危險回收物。
▲新北環保局強調,「回收物不可以用不透明塑膠袋打包」。(圖/翻攝自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
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表示,由於很重要所以強調3次,「回收物不可以用不透明塑膠袋打包」,若家中只有黑色塑膠袋,需敞開開口才能丟棄。
▲粉專呼籲民眾,回收物品裝袋使用半透明材質或外觀可辨明塑膠袋。(圖/翻攝自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
粉專說明,為了助於清潔人員快速判斷是否塑膠袋裡面有危險回收物,因此呼籲民眾,使用半透明材質或外觀可辨明塑膠袋,以增加回收效益。也可以用紙箱、紙袋、布袋或可重複使用的環保袋裝;若必要情況需使用不透明塑膠袋裝回收物,不可綑綁打包,必須敞開。
有民眾質疑,璃瓶容器及超易燃物品回收方式,粉專說明,環境部尚未要求分色之行為,必須清洗乾淨後,妥善包裝,與其他回收物分開,單獨交付清潔隊。至於玻璃瓶顏色,則分為3色(綠色、棕色、透明)回收。
根據新北7種易致火災規定,超易燃回收,乾電池、行動電源、鉛蓄電池、瓦斯罐、打火機、點煙器等,不能跟其他資源回收物混合交付回收,也不能丟進垃圾車,若違規將會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的罰鍰。
也有民眾抱怨,曾經打開的不透明塑膠袋裝回收物卻遭清潔人員拒收,粉專則解釋,若遇到拒收的情形,可提供地點、時間,讓環保局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