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苗栗報導
▲苗栗張姓婦人以廣播播放誦經聲、木魚聲擾鄰,違法社維法挨罰8000元。(示意圖/資料照)
苗栗縣頭份市一名張姓婦人,因認為隔壁社區違反消防相關規定,又不滿社區水龍頭侵占自家土地,竟長期以廣播播放誦經聲及木魚聲,讓社區住戶不堪其擾,住戶長期蒐證錄下40段音檔報案提告。法院認為張婦行徑已違反社維法,判決裁罰8000元。
判決書指出,張姓婦人因懷疑隔壁社區違反消防規定,以及社區水龍頭侵占土地,竟從2023年4月17日至2024年7月1日間,多次在住家以廣播方式,大聲播放誦經聲及木魚聲,影響社區住家安寧。
社區住戶不堪其擾,經勸阻無效後,只好錄影錄音蒐證,從自家臥室、陽台、天井拍攝,錄下清晰的誦經聲、木魚聲,在蒐集了40段影音檔後,向分局報案指控張婦違反社維法。
張婦到案供稱確實有對社區播放廣播,但否認播放的是誦經聲及木魚聲。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住戶提供的影音檔均可清楚聽見聲音,認定張婦確實有干擾社區安寧行為。
法官認為張婦與社區有鄰里糾紛,應該循正當、合理方式,透過溝通或依法律程序尋求解決,而非經常播放誦經聲、木魚聲干擾住戶,認定張婦行為已違反社維法,裁處8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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