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劉喬安因曾仲介他人到國外賣淫遭檢方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今(30)日宣判,劉喬安遭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圖/翻攝自劉喬安臉書對此,劉喬安表示,謝謝法官今日的裁定,對於所有判決都會服從、照做,抱歉這段時間浪費了這麼多的社會資源。此外,判決結果出爐後,未來的職業生涯將有何規劃?劉喬安表示,「還是會朝著我的方向去走,並不會因為之前的不堪、之前的挫折而不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