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施郁韻報導
▲民眾若使用雲端發票,且設定「自動匯款」的方式,免繳納4%印花稅。(示意圖/資料照)
不少人期待發票能中獎,依據印花稅法規定,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中獎金額達250元或以上,必須繳納4%印花稅,不過民眾若使用雲端發票,且設定「自動匯款」的方式,就免除這筆額外支出,最高可省4萬元。
台中稅務局指出,若消費時選擇雲端發票並完成「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的自動匯款設定,一旦中獎,獎金將直接匯入指定帳戶,不僅省去人工對獎的麻煩,還能免繳印花稅,等於額外多拿4%的獎金。
若民眾的統一發票,幸運地中獎1000萬元,若選擇使用紙本發票領獎,將需要繳納4萬元的印花稅,若已提前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完成設定,則可以省下這筆費用。
台中稅務局表示,幸運的中獎者不僅能省錢,還能簡化領獎流程,提供更便捷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