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積電一名李姓工程師,隱瞞已婚身分追求黃女,黃女事後憤而提告求償。(圖/資料照)
台積電一名李姓工程師,2024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黃姓單身女子,刻意隱瞞已婚身分,與黃女交往,兩人發生三次性關係,黃女發現李男有家室後,李男又拿出疑似變造的身分證,謊稱已離婚,黃女不疑有他,繼續與李男交往,最後得知李男根本沒有離婚,憤而提告求償80萬。開庭過程李男從頭到尾未出現,也沒書狀答辯,台中地院一審判決李男應賠償15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李男偽造單身身分,在交友軟體與黃女配對,明知女方尋求的是單身對象,但李男卻為了滿足自己私慾,隱瞞自己已婚,對黃女展開追求,兩人陷入愛河,2025年8月、9月,三度發生關係。
直到9月8日,李男妻子用李男帳號打給黃女,黃女才驚覺李男已有家庭,李男對此坦承不諱,事後他附上離婚協議書,承諾將盡快跟妻子辦理離婚手續,黃女信以為真,又與李男發生2次性關係,事後黃女看到李男妻子的社群網站,才恍然大悟遭李男欺騙,崩潰的她決定提告,求償80萬。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地院一審審酌,黃女提出雙方對話紀錄、李男拍攝的身分證背面照片截圖,主張李男侵害性自主決定權、貞操權及人格權,但李男則從未到庭辯論,也沒提出任何說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審酌證據,並查詢個人戶籍資料,發現李男確實仍有配偶,考量雙方職業、收入,判李男應給付黃女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