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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俊曄放棄大S遺產!汪小菲「靠子女拿到」也不能亂花 律師曝原因

娛樂中心/蔣季容報導

具俊曄將放棄大S的遺產,全數給S媽。(圖/翻攝自IG)

▲具俊曄將放棄大S的遺產,全數給S媽。(圖/翻攝自IG)

女星大S徐熙媛在日本猝逝,留下的鉅額遺產引發話題。丈夫具俊曄6日表示,會將自己的部分全數給大S母親,並稱希望在律師的監督下,能妥善維護孩子們應得的財產。對此律師陳清怡表示,具俊曄可能先繼承遺產再轉讓給S媽,至於汪小菲可依孩子親權人的身分,獲得支配遺產權利,但如果汪有不當管理行為,法院可依民法第1086條規定,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

大S留下破億元遺產,具俊曄6日發聲明指出,會將自己得到遺產全數給S媽;至於孩子們應得的財產,具俊曄也說希望在律師的監督下,能妥善維護孩子的權利。《聯合新聞網》報導,律師陳清怡表示,具俊曄若拋棄繼承,將由「第一順位」的2名大S子女繼承遺產。

陳清怡建議,具俊曄在分配遺產前,可以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減少遺產數額;若要給S媽,需要「先繼承再轉讓」,不過會面臨鉅額贈與稅。此外,具俊曄及大S子女繼承後,會是共同共有的法律關係,在完成遺產分割前,恐怕任何人都無法輕易處分或轉讓遺產。

陳清怡指出,若汪小菲取得孩子監護權,依民法第1088條規定,可以依孩子親權人的身分,獲得支配遺產的權利;但若汪小菲有不當管理行為,或是惡意變賣遺產,法院可依民法第1086條規定,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相關人可提起訴訟主張汪小菲的相關管理及處分行為無效。

汪小菲若有不當管理遺產之行為,法院可依規定,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圖/翻攝畫面)

▲汪小菲若有不當管理遺產之行為,法院可依規定,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圖/翻攝畫面)

#慟!大S罹流感驟逝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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