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與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圖/資料照)](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5/01/23/4980846-PH.jpg)
▲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與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圖/資料照)
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與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其妻子陳佩琪今(8日)晚間在臉書上發文表示,過年去送餐給柯文哲時,坐在椅子上茫然抬頭看著牆上電視上出現的一則自殺防治短片,那是一段教人要找到活下去理由的短片,自己腦海裡也不停地想著這問題, 「我活下去的理由是什麼呢?只有想到這一幕:哪天你回家了,再也看不到我了,你會怎麼樣呢?」
陳佩琪臉書全文如下:
天寒地凍的,忍不住往北所跑,想說能送點吃的或穿的,只要能靠你近些,什麼都好…有次跟婆婆說我常去看文哲,會拿好吃的東西給他吃,婆婆突然問我一句「 他好不好?」 我差點掉下淚來,跟別人說我常去看他,其實是一個面都沒見到…七千萬的交保金加上故意羞辱式的電子腳鐐,這還還嫌不夠,一定要押滿押飽,兼禁止通訊接見,這樣才會爽。
一月下旬某天公公突然四肢癱軟, 血氧濃度下降,意識完全喪失,我和律師去北所遞完申請單後,立刻趕去新竹病房,那天傍晚我靜靜地在一旁陪著公公,突然門口一陣喧嘩聲,多個穿制服的壯漢湧進來,中間夾個穿著單薄、身形看來很瘦小的人,腳上只有一只藍白拖,雙腳被凍得又紅又腫,看著這個人,不敢哭也不敢講,深怕又被說是串證害到你,只能默默蹲下身子, 按按你的腳背, 像個醫生跟病人說話般:「有點水腫」, 輕輕加了一句:「 要保重身體」。
每次有你的新聞出來,後面總是加一段「沒判刑確定前, 要以無罪推論」, 但實際上是這樣嗎?檢調、媒體與輿論用誅殺九族的手法對我們行抄家滅族之實,都是以「有罪推論」,你被關押在陰冷的牢房裡,連為自己爭取公平審判的機會也沒有,還有什麼人權可言呢?
每次去送餐,我都把食物切割工整,儘可能排列整齊,才送入給你,但很多人都勸我別如此費工了,實際上送到你面前的東西都不知被攪爛成什麼樣子了,外觀看起來根本不像是人可以吃的東西。不久前你出來幾天又走了, 有段時日常抱著起訴書掉淚, 心想這到底是什麼世界啊?一個勤於市政,有能力幫市府還債五百億、世大運能減支50億的人,把市政政績都說成是貪贓枉法,委以專業都委會決定的容積率,通過容積率的人都沒事, 只有尊重專業、不知情的市長有事?
演唱會分文未取,但盈餘算你貪汙;政治獻金申報有誤,起訴書說短差的都算你貪汙去了;消像權所得的權利金,也算是貪汙,就算捐出去,但沒用原來收款的帳戶,所以捐出的不算,起訴書寫說拿去買股票,還有二百萬留在戶頭內;抗議程序不公,不給提訊單就任意押人出庭是違法行為,但裁定書上卻譏諷說只是個在野小黨的黨主席,不過是個參選總統的落選人,跩什麼跩,意思是對這種小黨的黨主席,又參選總統落選,就不須按什麼規定了,高興押就押,高興提就提。
每年年底和年初從帳戶提領出的現金供家人投資帳戶使用, 檢察官自創說存錢日前一個星期內沒有提領紀錄的,都算是財產來源不明,還硬要我指名存入的這一筆錢是從哪一人的帳戶哪一天領出的哪一筆? 我說錢都混在一起了,且錢都長的一樣,認不出來了,可能媽媽的五萬,先生的三萬, 我的有兩萬諸如此類,檢察官說指認不出來,那就都算財產來源不明啦。
去年八月底前數個月即安排好的出國行程,名嘴造謠說我們要逃亡,說我搜索前一天躲在桃機旅館伺機落跑(天曉得桃機內有什麼旅館,我從沒入住過) ,檢察官不但不查證,竟還全盤相信,還用這理由羈押你。
我們從小孩出生,就持續贈與他們資金做投資, 2010年也用這些資金買下了我名下一間沒有電梯的公寓,也拿到了國稅局一等親之間買賣的免稅證明,去年有感於老年沒電梯的不便,加上退休規畫, 於是想讓小孩賣掉公寓後改買我們現今的住所,取回的資金再加賣農地的錢,想看房買個合適的退休窩居,結果看房變成網軍、名嘴口中萬惡不赦的行為,代表我們有貪瀆的證據,更好笑的是檢調竟說這樣也代表我們有國外生活的能力,所以要羈押防止逃跑?
最近還有個更荒謬的「紙條」新聞…你當醫生時,常常是回到家了, 還滿腦子想著病人的事,怕忘記, 就把事情用筆記下來,當市長後也一樣,把待處理的市政寫下來,第二天晨會逐條解決,這多年的習慣導致你右手食指被筆桿磨出一條長長的凹陷疤痕,桌子上也常堆滿你寫過的一堆廢紙,現在才知道把腦海裡想的事情寫下來,就是想要和人串證的證據,也可當成關押人到死的理由。
過年去送餐,裡面人甚多,要等很久,坐在椅子上,茫然抬頭看著牆上電視上出現的一則自殺防治短片,那是一段教人要找到活下去理由的短片,腦海裡也不停地想著這問題, 我活下去的理由是什麼呢?只有想到這一幕:『哪天你回家了,再也看不到我了,你會怎麼樣呢?』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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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5/01/02/4954219-PH.jpg)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