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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驟逝「2兒女監護權」留台?律師:S媽是關鍵人 可申請停止親權至成年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大S驟逝後,她和汪小菲所生的2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問題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圖/翻攝畫面)

▲大S驟逝後,她和汪小菲所生的2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問題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圖/翻攝畫面)

大S徐熙媛因流感併發肺炎而在日本猝逝享年48歲,她和汪小菲所生的2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問題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法界指出,依照民法規定,當父母一方過世,另一方將成為孩子的監護權人,因此汪小菲將取得小孩監護權,也可以支配子女所繼承的遺產。雖民法有規定,但有律師認為,徐媽媽是關鍵人物!如果S媽欲爭取兩個孩子的監護權,有律師指出,可基於汪小菲的行為及情況,向法院聲請停止汪小菲的親權,直到兩個小孩成年。

大S過世之後,依法汪小菲可以直接取得子女監護權,除非汪小菲也有重大原因不具有行使監護權能力,也沒有指定監護人時,才能依民法第1094條規定,依序由與未成年人同居的祖父母、與未成年人同居的兄姊、不與未成年人同居的祖父母為監護人。

大S過世之後,依法汪小菲可以直接取得子女監護權。(圖/微博)

▲大S過世之後,依法汪小菲可以直接取得子女監護權。(圖/微博)

律師張育瑋認為,大S的身後財產,應該是由具俊曄與兩個孩子共同繼承,由於先前大S與汪小菲離婚時,約定由大S單獨擔任兩個小孩的親權人,因大S過世後,兩個小孩之法定代理人依法變成為汪小菲。張育瑋認為,大S之遺產如大S沒有遺囑之狀況下,毫無疑慮是由配偶具俊曄,與兩個孩子各取得三分之一的應繼分,但第一個難關具俊曄與兩個孩子如何為遺產分割協議,此時兩個小孩的法定代理人是汪小菲,就目前情況來看可能協商無望,將來可能需要透過法院解決遺產紛爭。

根據《ETTODAY》報導,之前汪小菲與大S關於扶養費的債務人異議之訴部分,具俊曄與兩個孩子同時繼承,此時汪小菲對於該部分遺產可能產生利害衝突。第二個難關,於兩個孩子還未成年時,完成遺產分割,以公平性而言,就是每筆財產都繼承人各取得三分之一,關鍵在於大S不動產由具俊曄與兩個小孩各取得三分之一,兩個小孩均未成年之狀況下,汪小菲得以未成年子女之利益處分財產,或者是等兩個小孩成年後,建議兩個小孩以土地法多數決之方式處分該不動產,都難以保留該不動產。

律師也指出,目前最關鍵的人物則是S媽,她可以協調汪小菲,讓孩子們繼續留在台灣讀書成長,也有權聲請停止汪小菲的親權直到孩子成年,不過過去S媽跟汪小菲感情其實不錯,S媽能做的,就是權衡對孩子最有利的情況做決定提出法律上之權利,但汪小菲縱使被停止親權後,仍然有權利再向法院聲請回復親權,所以雙方法律戰還有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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