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癡情男在8個月內糾纏女子多達83次,犯跟蹤騷擾罪,處拘役40天。(示意圖/pixabay)
台南男子阿龍(化名)工作認識女子小美(化名)便瘋狂展開追求,在8個月內,狂表明愛意,打電話傳語音訊息,多達83次;害女方身心不適,難以入睡,甚至需要看身心科,並仰賴安眠藥物才能入睡;阿龍因此挨告,還否認犯行,法院審理後,將他依跟蹤騷擾罪,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南男子阿龍(化名)2023年在永康區工作認識女子小美(化名),此後男方積極展開追求,在同年9月15日到2024年5月11日間,用3個門號,分別傳訊息,或打電話給女方表明愛意,時間長達8個月。
經統計,阿龍撥打電話或傳送語音訊息給小美多達83次,內容提及,很喜歡她、很愛她,要她嫁給阿龍等,使小美心生畏怖,身心不適,難以入睡,甚至需要看身心科,並仰賴安眠藥物才能入睡,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女方無奈只好報警提告。
對此,阿龍坦承有撥打電話及傳送語音訊息,但否認騷擾犯行,還辯稱,是為了跟小美追討戒指及欠款,才會這麼做,且已沒有再打電話給女方。
法官認為,阿龍所辯,並沒有提出相關證據,且他的行為長達8個月次數達83次,長期持續且反覆為之,難認是單純催討債務。
法官可量,阿龍未能尊重與他人相處之界線,反覆騷擾造成小美飽受心理壓力,加上否認犯行,難認態度良好,應予譴責。台南地院審理後,將阿龍依跟蹤騷擾罪,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