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方姓男子於2013年購買蘋果iPhone 5手機,電源鍵在使用2年多後故障,依蘋果官網公告,部分有瑕疵的iPhone 5可做免費更換,但當他到維修中心時卻被告知須付9千元的螢幕膠框維修費,讓他憤而提告蘋果亞洲台灣分公司,法院判處蘋果須賠方男1萬元的懲罰性賠償。
方男2013年時在中華電信購買iPhone 5,使用2年後發現電源鍵故障,在蘋果官網公告中提及,少數iPhone 5機型的睡眠/喚醒按鈕機件可能會停止運作或時好時壞,若手機序號符合即可在3年內免費更換新機,方男確認序號符合後才帶著手機到維修中心維修。不過,維修中心卻以「螢幕破裂」導致電源鍵損壞而要求方男先付9千元維修費,讓他決定提告蘋果亞洲台灣分公司。
▲有瑕疵的iPhone 5卻不給換?(圖/翻攝自蘋果官網)
法官檢驗方男的手機後,認為他的手機螢幕膠框只有磨損,並沒有像蘋果公司所說的「螢幕破裂」,加上方男的手機本身就是瑕疵品,所以手機符合換機資格,而由於手機已使用2年,市值5千元,因此判蘋果亞洲台灣分公司須賠方男1萬元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