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你知道即使總統卸任後,也能月領25萬嗎?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卸任總統除了能月領25萬元禮遇金外,還有首年辦公事務費800萬元,另有8~12人保健醫療、安全護衛,禮遇期和任期相同,因此剛卸任的前總統馬英九,能夠有8年禮遇,期限至2024年5月。
圖/翻攝自馬英九臉書
根據《聯合報》報導,我國在1978年制定《卸任總統禮遇條例》,2006年再將禮遇金由原領薪俸縮減為每月25萬元,並規範卸任禮遇期與任期相同。到了2010年,立法院再增列「阿扁條款」,若卸任總統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判有罪就停止禮遇。因此,後來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判刑有罪定讞後,卸任禮遇全部取消。
而另一位享有卸任禮遇期的總統是李登輝,由於李登輝除了擔任總統8年,在蔣經國逝世後擔任3年7個月的副總統,因此仍能享有4年副總統禮遇,期限至2019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