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法規不明!出勤給薪憑雇主良心 洪慈庸轟:傷害勞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尼伯特颱風來襲時,除金門、馬祖以外的縣市政府都宣布停班停課,但相關法規中,卻沒有規定雇主應付加班費用,立委洪慈庸今(11)日在質詢勞動部長郭芳煜時指出,「颱風假」不存於《勞基法》中,因此沒有強制性規定,一切都只能憑資方良心給薪,這種「彈性」反而給予惡質資方鑽漏洞的機會,洪慈庸強調,要維護台灣勞工權益,必須先從「明訂規範」做起。

洪慈庸(圖/翻攝自洪慈庸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newpowerhung/photos/a.852930758079151.1073741828.852926604746233/1109500789088812/?type=3&theater

▲立委洪慈庸。(圖/翻攝自洪慈庸臉書) 

洪慈庸表示,目前只能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來處理「颱風假」,但像第7點載明,「颱風天如果員工放假,『宜』不扣發薪資。若雇主要求上班,『宜』加發薪資」,意即沒有明確規範「颱風假」是否必須給薪資與加班費,全憑資方良心,這種「彈性」也給惡質資方許多鑽漏洞的空間,她呼籲應用明確的規範來保護勞工。

勞動部長郭芳煜對此回應,颱風假是因為天災而無法正常上班,並非正式假期,不能怪罪資方,但將來立委修法時,若將「颱風假」入法,就可避免這種模糊的情況。另外針對洪慈庸指出,桃園有電子工廠要求員工若休颱風假,假日必須前往補班,郭芳煜也表示,此舉已違法,已要求桃園市勞動局了解此事,如證實違反規定也將對業者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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