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秉家、王智萱/台北報導
曾姓貴婦6年前花256萬元在台北市某知名珠寶精品店買了一只卡地亞號鑽錶。事後貴婦將手錶拿去鑑定才發現,手錶是二手貨,價值僅61萬多元,憤而提告。官司纏訟6年後,最高法院認為珠寶公司沒有告知消費者是2手貨,再加上鑲鑽已經破壞原廠手錶的價值,判賠195萬元及利息。
閃閃發亮的珠寶鑽石幾乎人人都愛,再加上卡地亞名氣的加持,成為許多收藏家和名媛貴婦的最愛!但六年前,台北市一名曾姓貴婦大手筆花了256萬購買這支鑲滿鑽石的名錶,卻爆發了官司糾紛。
曾姓貴婦購買時,業者聲稱鑲滿錶帶總重7克拉的鑽石通通都是原廠委託鑲嵌,後續拍賣價錢高達千萬元,不過貴婦後來拿去鑑定就發現,業者口中的機械錶根本就是二手石英錶,鑽石不僅是私下鑲嵌,純度淨度也相當低,價值僅僅61萬元。貴婦氣得提告,法院最後判決業者必須賠償195萬元定讞。
鑑定師黃齊傑說:「鑲嵌的時候沒錯,我們是加了些鑽石上去,這些鑽石是會讓它的金額更增加,可是不要忘了一件事,手錶被破壞了!那手錶一旦被破壞了,那手錶本身價值就會降低。那你再鑲上去的鑽石,基本上品質相對來說都是不好的。」業者對於判決果相當不服氣,表示手錶是其他人託賣,購買後雖自行鑲鑽卻也沒配戴過,是正港新品,認為法官判決有失公道。專家就說,購買高單價珠寶商品,真的得多多停看聽。(整理:實習編輯吳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