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美聯社/達志影像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任天堂新上市手機遊戲《Pokemon Go》推出後,立即攻占蘋果免費App排行榜第一名,創造出無數的話題。此款遊戲目前透過應用程式內購買來獲得收入,開發商Niantic, Inc執行長John Hanke接受金融時報專訪時透露,未來《Pokemon Go》將允許在商家的贊助地點置入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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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kemon Go》結合AR技術,鼓勵玩家走出戶外去冒險,目前已經上架美國、澳洲、紐西蘭、德國的App Store及Google Play,提供玩家免費下載使用,玩家可以透過應用程式內購買(IAP)來獲得指定的虛擬道具或神奇寶貝,藉由IAP創造收入。
不過,開發商Niantic, Inc執行長John Hanke日前表示,未來《Pokemon Go》將在商家的「贊助地點」置入廣告,以Cost Per Visit(消費者造訪商店次數)的方式計價廣告費用,吸引玩家成為消費顧客,開創其他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