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年僅14歲的女國中生,去年和20歲的男友主動求歡,主動到自己伸手摸男友下體,讓男友受不了進而全壘打。最後被女友媽媽告上法院,雖然是女生主動誘惑,但法院依舊以「妨害女生正確性觀念之發展」判處6個月徒刑。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去年2月國中女生翹家投靠男友,在男友家中主動求歡,男友遲疑問「這樣好嗎?」但還是撫摸男友的小弟弟並戴上保險套發生第一次。數日後又發生第二次,這次男友雖然伸手阻擋,但被女子撥開。
後來女方母親怒告男方性侵,女生雖然堅稱是主動求愛,男友卻全盤否認,表示女方處女膜是被他人性侵害才破裂。法院認為男友供詞純屬狡辯,不足採信。法院認為,雖然是女方主動,但還是願意發生性關係,代表男方不知克制。嚴重妨害未成年少女正確性觀念之發展,判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