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邱尚偉
火舞表演絢爛繽紛,表演效果百分百,但是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接連幾次的重大火災、爆炸事件頻傳,民眾對「火」可說是越來越敏感。臺中市政府上(6)月將戶外火舞表演公告為易致火災之行為,非經許可不得為之,提供表演者申請許可標準作業流程,讓表演者可以透過申請來表演火舞,看似一個簡單的申請與許可,卻關乎火舞表演在臺灣的未來。
▲圖/邱尚偉提供
表演的可以與不可以 大家各說各話
火舞表演者在臺中一直是遊走在灰色地帶地進行著表演,表演者曾經於表演進行中遭到民眾檢舉,隨即警員到場驅離,但依法無據造成表演者與警員各說各話,但檢舉民眾的擔心並不是多餘的,火舞表演確實存在危險,一句「出事了,誰負責?」講出表演者、觀眾、民眾、警員大家心中最深層的恐懼。臺中市政府面對民眾反覆地投訴,依消防法公告戶外火舞表演為「易致火災之行為」,看似即將全面禁止的過程中,同時也擬定「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受理戶外火舞表演申請許可標準作業流程」,邀請跨部門代表共同擬定,預計透過公部門的審核,讓火舞表演可以透過嚴格的把關繼續延續在臺中市。
門檻超級高 表演者直呼太誇張
要在臺中表演火舞,需要先通過街頭藝人甄選,再取得防火管理員證書,並撰寫「表演企劃書及安全防護措施計畫」之後,還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為什麼會需要這些規定,也就是回歸到大家最在意的「出事了,誰負責?」而這些規定:
1. 街頭藝人考試雖然表演者覺得,街頭藝人並不是由火舞專業的評審來評判,無法代表此表演者對於用火表演是穩定的,但至少街頭藝人考試負責把關表演者是否具備基本的表演能力。
2. 防火管理員雖然是建築用的,但是對於防災的基本知識也是安排在課程內的前提下,防火管理員可以負責把關用火安全的部分。
3. 表演企劃書及安全防護措施計畫,則是把關了場地的安全配置。
4. 最後講到大眾最關心的,「出事了,誰負責?」,這是絕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大眾其實擔心,當自己看表演受傷時,該是誰來負責?公共意外責任險,負責保障在台下可能受到傷害的每一位觀眾與火舞表演者本身。
以大眾的角度出發,或許與表演者的期待有所出入,但是這些仍然都是可以被修正及討論的。不管對表演者、大眾、臺中市政府來說,這是一大步,也是大挑戰。
▲圖/邱尚偉提供
火舞表演者一條心 共創表演願景
除了火職業型的火舞表演者以外,各大專院校學生會、系學會、童軍團、火舞社等社團也有著許多火舞表演的訓練及表演,在此次公告內,這些表演等同走向末路,未來也期待與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的溝通上,能夠將「學校等教育單位之社團活動表演,排除於易致火災之行為之外」,讓更多表演者可以被訓練,讓美好的火舞表演不至於在學生生活內被剝奪。也期待更多表演者可以透過表演及實際的推廣行動,讓公部門知道火舞表演者的群體不是小眾,表演者應該爭取屬於自己的檢定、應該吸取表演者實用的安全措施,來修正防火管理員與街頭藝人考試兩個門檻。
作者簡介
邱尚偉
火舞表演者,為台中市火舞表演團體「Fire Major Club」副團長。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goo.gl/JVvlY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