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國道2號發生遊覽車火燒車釀成26死悲劇。
日前國道發生陸客團遊覽車火燒車意外,造成全車26死無人生還的悲劇,堪稱國道史上最嚴重火燒車意外。對此,交通部長賀陳旦昨(21)日至立法報告火燒車意外事件處理及檢討時,表示將立即全面稽查遊覽車且不能加裝暗鎖,但消基會質疑目前根本無法可管。
昨日交通部長賀陳旦至立法院報告「7月19日國道2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26人罹難事件後續處理及檢討相關事宜」時,強調在血淚的教訓下一定要痛下改革決心。對此,針對遊覽車安全他提出三個具體做法:事故車同型遊覽車召回檢修、加強逃生路線宣導及全面抽查遊覽車不得加裝暗鎖。
▲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將針對遊覽車安全進行加強稽查。
賀陳旦表示,安全門不得加裝暗鎖,即日起將由高公局、公路總局及警方單位組成200人小組加強稽查,置重點於安全門不得上鎖,內外都能開啟、需設有車窗擊破器及滅火器、駕駛資格及輪胎胎紋深度。
不過針對不得加裝暗鎖部分,消基會質疑,儘管遊覽車在出廠時規定不得加裝,但出廠後業者往往自行加裝,而監理站的驗車規定對於是否加裝暗鎖並不管,只要在稽查時安全門能打開就沒問題,消基會痛批檢查標準根本前後矛盾、無法可管!
▲遊覽車逃生門加裝暗鎖造成逃生無門。
交通部表示,現在要討論防盜又不阻礙逃生的折衷做法,重點是行車時逃生門不得上鎖影響逃生,強調近期內將會加強稽查,並請導遊及領隊協助檢查安全門及逃生設備,也將會研議是否修法或行政解釋逃生門的暗鎖問題。(整理:實習編輯林奇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