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港星陳冠希上月27日突然在微博暴走,以「婊子」等難聽字眼辱罵林志玲,更指控第一名模不讓他的超模女友秦舒培參加節目《我的新衣》,儘管事後林志玲及經紀人出面否認,澄清絕無此事,但仍堵不住陳冠希的口。歷經7天後,今(2)日林志玲透過北京經紀人葉可棠,委託律師發出聲明函,以捍衛自己的名譽。
▲陳冠希為了女友秦舒培,暴走辱罵林志玲。(合成圖/翻攝自微博)
葉可棠稍早在微博PO出聲明函,文中表示林志玲及經紀團隊一開始並不清楚無端被辱罵的原因,因此未在第一時間作出說明,對支持她的觀眾、朋友以及廣大網友造成的困擾表示歉意,不僅再次強調林志玲與陳冠希並不相識,更重申參與《我的新衣》節目過程中從未干涉任何選角以及來賓相關事宜。
除了在聲明中作出澄清,針對陳冠希在微博任意辱罵,不僅影響其人格、精神損害,更引起外界的重大誤解,林志玲也首度表達不滿,表示將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以捍衛自身名譽。
▲▼不堪無辜受辱罵,林志玲發聲明函捍衛名譽。(圖/翻攝自可棠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