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攝影者Fahim Fadzlishah,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從事保全工作的張姓男子,今年4月因保全公司排他長假而未上班,心情鬱悶,某次張父喝酒後責罵兒子沒給他錢買酒,嫌他不會賺錢,張男一氣之下對父親拳打腳踢,張父因身體無法招架受重傷,隔天因內臟多處出血而死。對此,台中地院依傷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判張男12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今年4月,張男和父親連同數名友人在廟宇旁喝酒,張父酒後便開始因金錢問題辱罵兒子,張男被父親的話所激怒,兩人發生口角,張男朝父親的頭部、胸部和腹部痛毆,直到父親無力反抗倒地不起,張男才離開。
事後,附近居民見狀報警,警消到場後詢問躺在樹下的張父,是否需要協助就醫,但死者拒絕就醫,直至隔天,廟公發現張父倒臥公廁內,立即通知張男,等到踹開門查看時,張父因頭顱、腹腔大量失血,已無生命跡象。
對此,張男坦言自己因為憤怒動手毆打父親,但無意殺害父親。張男哥哥則證稱,雖然弟弟的收入不穩定,但每天固定都會買飯買酒給父親吃。不過,法官認為,張男毆打父親的行徑手段,嚴重違背人倫,惡性非輕,最後依傷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判張男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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