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後亂性要不得!基隆市一名40多歲的沈姓男子,3年前結識一名40歲身材火辣的乾妹妹,某日沈男找了一群朋友到小吃店飲酒作樂,乾妹妹因為跟男友吵架,也找上沈男訴苦,酒過三巡後,沈男將藉口要送乾妹妹回家,卻將女方帶到市區旅社性侵,事後還說:「射在裡面了!」事後乾妹妹告沈男性侵,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沈男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沈男將乾妹妹帶到旅社後,急忙將女方的連身裙撕開,狂吻對方嘴唇,因為太過猴急控制不了力道,驚醒早就醉倒的乾妹妹,女方恍惚間曾試圖反抗說:「你是我哥哥怎麼這樣子,我是女生耶!」最後還是被沈男性侵得逞,完事後還喝了兩罐啤酒才離開。
乾妹妹事後酒醒,不甘受辱,向男朋友哭訴遭性侵,隨後報警告沈男性侵。沈男辯稱,兩人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坦承當天確實「射在裡面」。法官根據被害人驗傷單及嘴唇撕裂傷,認定遭到強迫性侵,判沈男3年10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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