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國雄/嘉義報導
嘉義市「北安宮」被檢舉涉嫌組織犯罪,涉案的9人最後獲不起訴處分,他們後來反控嘉義市警方沒有依法定程序發送傳票給他們簽收,就直接以拘票拘提,侵害人身自由就像白色恐怖,因此提告國賠。最高法院審理後最後認定,警方沒有依程序傳喚當事人,逮捕過程也有瑕疵,因此對其中7人造成損害,這起國賠每人各獲6萬元,全案定讞!
▲北安宮委員遭起訴涉嫌組織犯罪,但警方未依法定程序傳拘,每人獲賠6萬元。
「總是還了眾委員的清白!」上香祈福,他是宮廟的主委,民國101年涉嫌組織犯罪,他和妻兒都被調查逮捕,但對逮捕過程相當不服氣,如今一吐怨氣。宮廟主委:「最離譜的是委員都抓錯人,這是選舉恩怨。」
這起組織犯罪案件共有9人被逮捕,移送法辦後獲不起訴處分,涉案的9人反控警方違反傳喚程序,侵害人權和名譽,因此集體訴請國賠,最後打贏官司,共有6人獲國賠6萬元。宮廟主委:「隨便抓人這根本就是錯的,你要先起訴先去查!」
▲警方遭涉案人反告未依法拘傳,嘉義市警方判賠42萬元。
根據法令,檢警傳喚被告需要先開立傳票,送達被告後,被告如果拒領才可以拘提,或者被告收了傳票但沒有出庭應訊也可拘提。當時偵辦案件的轄區小隊長,因為提不出被告拒領的證據,因此被院方判決處理過程有瑕疵。
嘉義市刑警大隊長:「是經過檢察官開的傳票和拘票,那警方是依檢察官指揮執行傳拘。」警方強調,偵辦案件的小隊長已經退休,當年有依程序辦理,對院方的見解不同表達尊重,未來會更要求同仁注意。
▲嘉義市警方表示當時有依法辦理,但仍尊重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