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因毒品案遭判刑8年的男子,因不願入監獄刻意隱藏行蹤,使用變造車牌3個月以來躲過警方追查,最後卻因為沒繳停車費露出馬腳,現在不但要服刑,還被多判有期徒刑3個月。
▲男子因停車費露出馬腳。(示意圖)
35歲的陳姓男子因為毒品案遭判刑8年10個月,但他不願入監服刑,只是平常生活總得用到交通工具,因此為了不讓警方發覺,他利用白色雙面膠及黑色奇異筆將自小客車的車牌字母改掉,將「L」改成「E」,順利行駛3個月。
只不過在這期間,陳男未繳納4張停車單,330元的催繳通知單被寄給車牌原車主楊姓男子,讓楊男報案後,警方循線調出監視器、國道一號etag辨識影像,發現原來是陳男改造車牌,因此將他逮捕送辦。
法官認為陳男是累犯,依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陳男不僅因毒品判刑,現在又多一個前科、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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