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已改名為香馜兒SPA休閒旅館(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北平路一家摩鐵於2002年8月間開張,取名「香奈兒休閒旅館」,不料,2014年初卻遭法商香奈兒(CHANEL)集團提告侵權,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已侵害香奈兒集團商標,判賠300萬元,要求招牌、廣告傳單等不得使用「香奈兒」、「CHANNEL」等相似字樣。此外,法院日前再依《商標法》判決摩鐵負責人紀炎福4月,可用12萬元易科罰金定讞。
香奈兒休閒旅館挨告後,目前已改名為「香馜兒SPA休閒旅館」,摩鐵負責人紀炎福於2002年8月向台中市府申請商業登記,被法商香奈兒集團發現後,曾寄存證信函制止,不過,摩鐵於2005年10月回覆否認侵權。
直至2014年,法商香奈兒採取法律行動,台中市刑大搜索摩鐵時發現,小至面紙盒、拖鞋,大至招牌、廣告傳單、網站等,都清楚可見香奈兒字樣,英文字「CHANNL」和正版名稱只差一個字母。
對此,該摩鐵須賠償侵害「CHANEL」商標商譽、品牌形象損失,共300萬元。刑事部分,智財法院日前認為負責人紀炎福不僅破壞市場公平競爭,也傷害我國保護智財權的形象,依《商標法》95條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