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面對面。(圖/翻攝畫面)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名嘴周玉蔻去年在《新聞面對面》節目中,談到柯市府顧問洪智坤公文外洩案時,與現場另一名嘴黃光芹吵得不可開交,黃批周「我一點都不忌妒政治打手;我一點都不忌妒政治變色龍;我更不忌妒一個資深媒體人,經常去做假新聞去騙通告」。事後,周玉蔻認為黃光芹在節目中對她人身攻擊,在節目播畢後的隔日,於臉書發表聲明,說要對黃光芹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判黃須賠償周新台幣40萬元,可上訴。
▲周玉蔻臉書揚言提告。(圖/翻攝畫面)
北院審酌,黃光芹固未經合理查證,即以言論貶損周女名譽,但考量周女是自願進入公共領域的公眾人物,自有在媒體澄清的機會,法官衡量損害程度,判決黃光芹應賠償周玉蔻40萬元,全案可上訴。
黃光芹得知敗訴後,在個人臉書回應「將不捲旗、不繳械、不流竄、不投降,繼續奮戰到底」。
▲黃光芹臉書嗆敗訴,不敗戰。(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