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29日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二審稿增加對電影演藝人員職業道德自律方面的規定,要求「德藝雙馨」。
中新社報導,2015年10月,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提請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初審,部分常委會委員提出,要在法律中規定演藝人員加強自律、提高素質。
2016年8月29日公布的草案二審稿回應上述建議,草案強化對電影演藝人員的社會責任要求,第9條第2款指出:「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加強自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針對大陸電影票房問題,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應當統計、提供真實準確的電影銷售收入,不得採取製造虛假交易、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等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觀眾,擾亂電影市場秩序。
草案也增加規定一些「電影不得含有的內容」,例如電影不得含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內容,並同時規定應當組織不少於3名專家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