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金管單位依違反美國反洗錢法,重罰新台幣57億元,為釐清整起案件,包括是否有國人涉及刑事不法,台北地檢署傳喚前後任兆豐銀董事長蔡友才、徐光曦等高階主管,今(29)日更以證人身分傳喚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三人皆稱不知情。前台銀總稽核蘇德建表示,這起重大弊案中,一群人互相包庇、掩護,痛批根本就是系統結構性犯案。
蘇德建在《新台灣加油》節目上表示,兆豐金控這起案件根本就是一種系統結構性犯案,有系統的一群人在那裡事前掩護,事後包庇,加上由這些犯案的成員來進行調查,怎麼可能查出真相,痛批政府辦案簡直就是辦假的。
蘇德建提到,從稽核專業來看,每一個銀行不管是海內銀行還是海外分行,都有兩種稽核制度,一種是內部稽核,包括自行查核,由營業單位的副主管來管理行內的同仁是否按照規定,稽核結果將會整理成報告寄到總行的稽核室;另一種就是由總公司定期派員稽查,結果也會整理成報告。
然而外部稽核分三種,第一種中央銀行金檢處,一種是財政部的金管單位,另一種則是金融局,因此這些涉案的人聲稱不知情根本是不可能,因為不管是內部稽核還是外部稽核,報告都必須逐級而上,不僅總稽核必須經過蓋章,稽核報告也必須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然而張盛和、蔡友才、財政部次長在約談後說不知情,董事會也全部說不知情,實在令人不敢置信。
蘇德建提到,要查明真相很簡單,只要調出年度報告中是哪些人蓋章,就能清楚明白。不僅如此,他還表示,前後期的長官、同事彼此包庇、掩護,加上用自己的人進行調查,在這種裙帶關係之下如何查出真相,痛批政府是假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