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8歲的李姓男子,在慶生時找酒店傳播妹陪喝酒助興,結束繼續續攤。傳播妹喝醉酒後,李男將她載到蘆洲的摩鐵性侵,雖然李男被傳播妹打得滿臉是血但還是性侵得逞。新北地檢署今(30)日將李男起訴。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將傳播妹載到摩鐵的李男,準備要享受他的「生日禮物」時,被驚醒的傳播妹奮力掙扎並大喊「不要!」扭打之中李男被打的臉孔出血,但還是擋不住性慾的誘惑。根據摩鐵員工證實,傳播妹從房間衝到櫃台時一直哭,想要叫計程車卻衝到大馬路。而酒店職員也表示傳播妹有打電話回店裡,「我被欺負了。」而檢方勘驗摩鐵監視器也發現,李男是將傳播妹環抱攙扶進房間,離開房間時李男還用手拉住女子要組指對方。而傳播妹陰道也驗出李男DNA。
面對許多人證指證歷歷,李男依舊否認犯行,表示當晚喝醉了沒辦法將傳播妹帶回店裡,所以送去摩鐵。但檢察官詢問為什麼傳播妹沒穿衣服,李男供稱不知道,「每個人睡覺習慣不同。」證詞漏洞百出,檢方認為李男純屬狡辯,不足採信。